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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实际理由,以英文填写的商标申请在行政上较易处理。目前仍有很多技术性的词汇未有标准的中文翻译。商标注册处的计算机系统所储存的数据,大多是以英文输入。申请人如选择以中文填写申请,则须携带下述文件到本处,以协助有关人员提供主要资料的正确翻译:
1、申请人如属个别人士,请携带香港身分证或护照
2、申请人如属独资经营或合伙经营的公司,请携带商业登记证副本
3、申请人如属有限公司,请携带由公司注册处或其它对等当局发出的公司注册证书副本
商标注册处人员会尽量协助申请人核对有关货品或服务说明的英文翻译,或把该等中文说明翻译成英文,亦会核实其货品或服务所属的正确类别。不过,如翻译出现错误或数据不足,申请人须自行承担责任。申请人须在注册处人员提供的英文翻译上加签,以确认其接受有关的翻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