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成立公司程式


註冊成立有限公司
海外公司辦事處的註冊
商業牌照資料服務
商業登記

註冊成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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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請人首先應到公司註冊處查證清楚其擬採用的公司名字是否已被其他公司採用,然後才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申請書。

所需文件:

擬註冊成立的公司的組織大綱及組織章程;有關規定已獲遵從的法定聲明書;及一封注明擬註冊公司的擬用名稱和提交申請者的姓名、位址、聯絡電話號碼及傳真號碼的附函。

組織大綱:

    這份檔必須要為列印,並附有以下資料

a)   公司的中文、英文或中英文名稱(中、英文名稱須分別以'有限公司'和'Limited'結尾);

b)   在港的註冊辦事處地址;
c)   組織成員的有限法律責任;
d)   公司註冊成立時所登記的股本;
e)   認購者購入的股份份數;及
f)   每位認購者在見證人見證下的簽署。

組織章程:

    這份檔應符合以下規定

a)   檔必須要為列印;

b)   檔的段落須順序以數位標注段數;

c)   私人公司必須注明其屬於私人性質的公司。

d)   公司可採用在《公司條例》(香港法例第32章)表A第II部分所載的全部或任何條文作為公司規例;及

e)   檔須由組織大綱內提及的每位股份認購者在見證人見證下簽署;

有關規定已獲遵從的聲明書:

聲明書應由有份參與公司成立工作的律師或名列組織章程的董事或秘書負責擬備。

處理聲明所需時間:

6個工作日

登記費用:

有股本的公司

申請費用為港幣1,720元,如申請不獲接納,則可取回港幣1,425元的退款;另外,申請人須就每份港幣1,000元或不足港幣1,000元的股本,另繳港幣1元的資本費用,上限為每份登記港幣 30,000元。

沒有股本的公司

登記費用由港幣170元至1,025元不等,視乎組織成員人數而定。

海外公司辦事處的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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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公司須在設立駐港公司辦事處後的一個月內申請註冊。

所需文件:

公司須向公司註冊處處長提交以下文件:

a) 闡述公司組織章程的文書的認證副本*;

b) 已填妥的F1號指明表格**(其上須填報:(i) 各董事及秘書的資料;(ii)獲授權作為公司駐港代表的人員的資料;(iii)公司在港的主要業務地址及在其註冊成立國家/地區的主要業務位址;及(iv)公司在註冊成立國家/地區的註冊辦事處位址);
c)上述b(ii)項所述獲授權代表的委任備忘錄/授權書;
d)公司的公司註冊證書(或同等檔)的認證副本* ;及
e)公司最近期帳目的認證副本**(除非公司的豁免申請已獲公司註冊處處長批准)。
   注:* 《公司(表格)規例》的規例3載述了認證方法。
    *指明表格在公司註冊處有售。
    如(a)、(c)、(d)及(e)任何一項不是以中文或英文填寫,則公司須同時 提交一份經核證的中譯本或英譯本。如翻譯工作在港進行,則翻譯員稱職與否可以由香港法律公證人或香港高等法院律師核證。如翻譯工作在外地進行,則翻譯員稱職與否可以由當地的法律公證人或由公司註冊處處長指定的其他人士核證。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29個工作日
    註冊費用:申請費用為港幣1,720元,另須就申請所需的支持檔繳交每份港幣20元的登記費用。   

商業牌照資料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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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牌照資料服務是一個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提供的綜合服務,旨在提供一切有關在港營辦各類工商業務(如工廠、餐廳等)所需申領牌照的資料,以便投資者可以節省時間和儘量避免違返政府規例。

商業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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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的所有商業機構均須在開業後的一個月內,到稅務局申領商業登記證,以後並須每年續領一次。
    處理申請所需時間:8至10日
    登記費用:港幣2,600元
    公司註冊:海外投資者在港經營業務時最常採用的工商企業形式有兩種,分別為註冊成立的私人有限公司及登記成立的海外公司駐港分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