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哈馬群島
The Bahamas
離岸公司的優勢|公司名稱|董事會|股東|註冊代理|公司印鑒|稅收制度|禁止專案
在巴哈馬成立海外離岸公司的優勢 返回
以最少精力管理一個公司實體 完全保密 無需申報受益者 無需申報年利潤及財務狀況 無需每年按期舉行股東大會或董事會 股東大會或董事會可在任一國家舉行,或可派代理人參加,亦或以電話、傳真方式參加
公司名稱 返回
公司名稱可以以"有限公司"結尾。公司名稱包含以下字樣會受到限制:"保險","銀行","商會","特許","合作","帝國","市政","皇家","信用"或其他被認為相似的名稱。
董事會 返回
可在世界任何地方舉行
股東 返回
沒有最少股東限制,亦沒有國籍限制
註冊代理 返回
海外離岸公司必須在巴哈馬有註冊位址和註冊代理,我們提供如上服務
公司印鑒 返回
巴哈馬群島公司必須有自己的公司印鑒,並且公司印鑒的式樣需上報公司註冊署
稅收制度 返回
海外離岸公司免除其在巴哈馬的稅收,包括:全部股息、利息、租金、補償以及從其他證券、債權中獲得的收入及其他公司收入。除此之外,海外離岸公司沒有財產繼承和贈與稅。
禁止專案 返回
作為海外離岸公司,海外離岸公司不可以與巴哈馬公民經商;不可以在巴哈馬群島擁有不動產;甚至不可以租用位於巴哈馬群島的註冊地點辦公;不可以經營銀行業或信託公司;不可以經營保險業;不可以為其他公司提供註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