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屬維爾京群島

British Virgin Islands


國際商業公司資訊|公司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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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點如下:
01.只需一名董事/股東即可成立公司。沒有國籍限制,且公司法人亦可出面擔任。

02.董事主要負責公司日常業務運作。
03.所有的會議記錄將由離岸港代為撰寫,而不必花額外的時間去製作檔。
04.透過董事簽署完畢的會議記錄,可隨時變更董事/股東,股份轉讓,公司名稱變更及增加資本額等。
05.董事/股東的會議可於世界任何地方舉行,並且可委託代表或使用任何通訊方式開會(如電話,電報,傳真..)。
06.董事亦可經決議案的授權,在世界各地開銀行戶頭,來進行金融投資,而不必親自去當地辦理。
07.公司帳薄記錄及股東/董事名冊,保留在任何地方。而除了董事本人之外,其他人必須經董事同意才可調閱,此舉將保障公司的隱密性。
08.如股東/董事因任何原因,無法再行使其權力,將可由遺產繼承人,監護人或受託人向公司董事提出證明後,合法擁有該股東/董事的身份。
09.投資者可選擇記名或不記名股票。
10.股票以美元發行,且股數分配必需經董事同意才生效。
11.公司在BVI境外的投資所得全部免稅,且資金進出沒有管制,只需要繳交政府年度規費即可。
12.不需向BVI呈報稅務報表。
13.投資者可在任何地方擁有房地產或其他不動產,但不可在BVI境內擁有上述的產業。
14.公司可在世界各地,使用任何貨幣,來從事合法商業。
15.公司可開立銀行戶頭,設立信託擁有定期存款或從事任何合法投資。
16.公司營業項目廣泛,但是要避開下列幾項情形:
   (1)不可在當地從事任何投資交易。
   (2)不可從事信託,銀行,保險業或其他仲介業務。
   (3)不得在當地作為其他公司之代理人及提供BVI之註冊地址。
17.公司可支付或收受借貸,傭金版稅及權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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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需要註冊辦公室

是,而且必須在英屬維爾京群島,註冊辦公室必須有執照

是否有現成的空殼公司提供

是。

公司名稱限制

不可使用與已存在公司相似或相同的名稱。不能使用包含“皇家”或政府身份的名稱。不能使用觸犯公眾利益的名稱。

需要獲得許可方可使用的名稱

建房互助協會,商會,特許的,合作,皇家,公共交通,市政,旅遊協會,信託,地鐵,銀行,保險,基金管理,財產管理和投資

基金等。

授權並發行的股份資本

標準投資股份是US$ 50,000,有票面價值。最少股本是有或無票面價值的股份1份。

允許發行股票種類

註冊股票,不記名股票,無票面價值股票,優先股,可贖回股,以及有/無投票權的股票。

是否允許不記名股票

允許

雙重稅務協定DTT

BVI與日本和瑞士簽署是雙重稅務協定。

董事

最少需要1個董事,董事可以是自然人或者法人實體。國籍不限,也無須在BVI長駐。

公司秘書

BVI註冊公司必須有一個公司秘書,該公司秘書可以是一個自然人或法人實體。國籍不限,不必在BVI長駐。

股東

最少需要1個股東。